平台如何提供調解及仲裁服務?
我要裝修平台的所有合同內,均設有解決爭議條款。這在法律上,讓我們可以提供有約束力的解決方案,踢走惡性爛尾,保障項目雙方。所有爭議,我們會轉介第三方機構進行收費調解或機構仲裁服務。
什麼是調解?
調解是一種自願參與的程序,當中由一名公正和受過訓練的第三者,即調解員,協助爭議各方在良好的氣氛下,達成既能滿足各方所需,又為各方所接受的和解。在調解過程中,爭議各方均有機會陳述本身的論點,和聆聽對方的説法。調解員的任務並非為各方作出決定,而是幫助各方探討本身論據的強弱,並尋求可行的解決方案,從而利便各方達成和解協議。調解員不會就誰對誰錯作出裁決,亦無權強行各方和解;作出決定的權力始終在爭議各方的手上。調解員接受過專門訓練,善於打破談判僵局,並能令各方專注於尋求解決方案。
為何考慮調解?調解有什麼好處?
仲裁是甚麼?
仲裁是法庭訴訟以外之另一種排解糾紛的方法,並由《仲裁條例》(香港條例第609章)所規管。進行仲裁之前,牽涉入爭議的人士(或公司)必須協議將爭議提交仲裁,這一協議往往是在爭議產生之前就達成了,而且是包含在商務合同中的其中一個條款。在簽署載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時,當事人便已同意將他們之間的爭議交給一位或多於一位仲裁員來審理,而不是提交法庭審理。仲裁是一種法律程序,其結果是由一位或數位仲裁員作出裁決書。仲裁裁決書是終局並對所有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裁決只在極例外的情況下方可提出拒絕執行。
仲裁或訴訟有何不同?
仲裁
訴訟
香港的司法制度是抗辯式訴訟制度。各方當事人須提交本身論據給法院,以作裁決。法官扮演裁判的角色,在考慮各方的證據以及聆聽各方的論據後,作出決定。敗訴一方通常須按命令支付訟費給勝訴一方。訟費為勝訴一方在籌備有關事宜作審理所作的支出,包括聘請代表律師及大律師的支出。訟費的款額可以很龐大,影響款額的因素視乎案件的複雜程度、籌備聆訊所作的工作,以及聆訊所需的時間等。
以上資料由 香港仲裁公會 (www.hkarbitrationsociety.com.hk)提供